卢蒙巴(1925~1961;Lumumba,Patrice Hemery),扎伊尔民族英雄,刚果民主共和国首任总理(1960)。1925年7月2日生于开赛省桑库鲁县,1961年1月17日卒于加丹加。巴特特拉部族人。1955年当选为非洲雇员联合会东方省分会主席。1958年10月,卢蒙巴创建了刚果第一个全国性政党——刚果民族运动党,担任主席。同年末,当选为全非人民大会常设委员会委员。
哈桑(约624~670;Hasan b.‘Alī,al-),伊斯兰教什叶派第二代伊玛目。阿里和法蒂玛的长子。据说曾离婚100多次,人称休妻大家,因而与阿里、侯赛因不和。曾随父参加隋芬之战。父遇刺后,被库法人推选为哈里发。6个月后与穆阿维叶妥协,宣布放弃哈里发职位,换取一笔特别费用和优厚年金,包括500万第尔汗和终身享用波斯一地区的税收。后隐居麦地那,死于肺病。但什叶派认为是被穆阿维叶送去的一个女奴毒死,因而称他为舍希德(殉道者)或殉道者之主。
尼雷尔(1922~;Nyerere,Julius),坦桑尼亚总统,泛非主义的坚定信仰者,非洲统一组织主要领导人之一。1922年3月生于坦噶尼喀扎纳基部族酋长家庭。曾在乌干达麦克勒里学院就读,受洗为天主教徒。后在英国爱丁堡大学学习。1952年回国,尼雷尔参加政治活动时联合国已将坦噶尼喀交英国托管,由英国统治。尼雷尔希望国家尽快解放,加入了坦噶尼喀非洲人协会,并当选为主席。1954年他将协会改组为坦噶尼喀非洲民族联盟。1955年和1956年他到联合国托管委员会和第四委员会去提出独立申请。在谈判中他要求确定独立
桑戈尔(汉语拼音:Sanggeer;法语:Senghor,Léopold Sédar,1906~ ),塞内加尔政治家,诗人。1906年10月9日生于富裕的塞雷尔人家庭。1928~1935年就读于法国巴黎大学。后获得语言和文学硕士学位,留法任教。他提出“黑人传统精神”学说,认为黑人具有丰富的文化传统,驳斥白人优越论。1945年参加法国社会党。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应征入伍,被捕获释后投入反法西斯运动。大战结束后,他创作了许多充满民族自豪感的诗歌,1963年荣获国际诗歌大奖。桑戈尔自1945年进入法国制宪议会起
卢图利( Albert John Mvumbi Luthuli ;1898~1967),南非和平主义者,黑人解放运动领袖。卢图利生于罗得西亚,自幼丧父,母亲带他回纳塔尔,由担任酋长的叔父抚养长大。卢图利在德班一所教会办的亚当斯学院上学,笃信基督教,毕业后留校任教17年。1936年卢图利被所属部落推选为格劳特维尔酋长。
奥斯曼·丹·福迪奥(1754~1817;Usman dan Fodio),西非伊斯兰教学者 ,政治家,富拉尼帝国的缔造者。1754年12月生于戈比尔(今尼日利亚北部)马拉塔一个富拉尼人阿訇家庭,1817年去世。自幼受传统的伊斯兰教育。1774年开始在戈比尔宣扬教义,立志复兴伊斯兰教和建立正统的伊斯兰体制的政府,要求改革苛政,减免租税。18世纪90年代,应戈比尔国王纳法塔之聘成为王子云法之师,并协助国王在宗教和政治方面作了某些改革。1802年云法即位后中止了这些改革,将他驱逐出德格尔。1804年2月21日在
马兰(汉语拼音:mǎ lán),(1874~1959;Malan,Daniel Francois),南非国民党的创立者之一,白人种族主义“理论”家和种族隔离政策的制订者。1874年5月22日生于开普省西部一个布尔农场主家庭,1959年2月7日卒于斯泰伦博斯。在荷兰获得神学博士学位。回南非后长期从事荷兰改良教会牧师工作。马兰敌视非洲黑人,公开宣扬荷裔南非白人(布尔人)是特殊的民族,上帝赋予他们在非洲创造布尔文明的使命。1918年进入议会,1924年担任J.B.M.赫佐格内阁的教育、内政和卫生部长,组成国民党
史末资(1870~1950;Smuts,Jan Christiaan),南非政治家,元帅,南非总理(1919~1924,1939~1948)。1870年5月24日生于斯瓦特兰德一个布尔农场主家庭,1950年9月11日卒于艾琳。早年毕业于英国剑桥大学。回到南非后从事政治活动,被任命为德兰士瓦共和国司法部长。英布战争后期,他率布尔人游击队活动于开普殖民地,骚扰英军后方,战功卓著。1902年他力主同英国媾和结束英布战争。1910年南非联邦成立后,史末资参加内阁,主张对英奉行和解政策,努力改善英布关系。在两次世界
丁刚(?~1840;Dingane),19世纪中期领导南非祖鲁人抗击荷裔布尔殖民者的领袖。恰卡的同父异母兄弟,在谋害恰卡之后,夺得王位。在位期间(1828~1840)采取休养生息政策,使民力得到一定的恢复;保持祖鲁的军事力量,巩固了王国的统一。1838年初,布尔人首领P.雷蒂夫率71骑窜入祖鲁首府,要求丁刚在“让与土地”的文件上画押。丁刚断然采取先发制人的手段,智擒雷蒂夫及其随从并全部处死。接着又消灭了侵占纳塔尔西部土地的布尔殖民者,收复大片土地,使布尔人受到严重的打击,损失1/10的兵力。
恰卡(约1787~1828;Shaka;Chaka),南非班图人祖鲁国家的奠基者。祖鲁酋长辛赞格科纳之子。1818年恰卡任祖鲁各部落联盟首领后,着手大规模改革。首先改革军事制度,将具有战斗力的男子不分部落、按年龄等级组成同龄兵团。同时,改进武器装备和战术,以短杆刺矛代替长杆投枪,以公牛角型的密集阵势的协同作战,代替分散的各自为战。还改革传统的政治制度,削弱地方酋长的权力,把行政权集中在由他任命的官员手中,并把行政、司法、军事和宗教的最高权力集于一身,建立了权力集中的军事国家的雏形。恰卡以武力或和平手段统一